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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選舉委員會
本法依亞東學校財團法人亞東科技大學學生會正副會長暨學生議員選舉罷免辦法第3條訂定並設置中央選舉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
本會職掌如下:
一、選舉、罷免之公告事項
二、選舉、罷免事務進行程序及計畫事項。
三、候選人申請登記事項。
四、候選人資格之審查事項。
五、選舉、罷免宣導之策劃事項。
六、選舉、罷免之監察事項。
七、選舉、罷免結果之審定事項。
八、舉辦政見發表會之策劃事項。
九、投票所、開票所之設置及管理事項。
十、關於違反本法規定之事實認定及處分。
十一、關於其他選舉、罷免法規之訂定、修正及解釋事項。
以上所稱選舉,係指本校學生會正副會長、學生議員、系學會長及其他學生自治組
織負責人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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